100个邪邪的小故事:歹人

深夜,窗边传来呜咽声,是风在试图钻进我的房间。温暖黑暗的房间。温暖来自于我身上的棉被,里面扎扎实实装了八斤新疆长绒棉;黑暗来自于我的遮光眼罩,跟我身上的睡裙一样,都是纯真丝质地,严丝合缝的人体工程学设计,戴上它就等于暂时关闭了视觉。

我不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也不想知道。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失眠非常严重,那种感觉可不怎么好受。每一个失眠的夜晚,都昭示着一个浑浑噩噩的明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醒来。风的声音一时间让我很紧张,因为那声音太像啜泣了。

黑暗中,有一两分钟的时间,我一动也不敢动。慢慢地意识聚集到了我的左脚上面。那里传来微微凉的触感,一种不属于被窝的温度——渐渐地温度的差异被忽略了,因为力度在试探着加强。我的心顿时狂跳起来。

那是个冬夜,风很大。独居的我,被人抓住了脚踝。

是鬼?还是歹人?

那只手突然就加大了力度,它拉着我的左脚向后退去,我刚来得及掀开眼罩,臀部就狠狠地墩在了地上。

黑暗中,有一团更加黑暗的人影。明亮的部分反着光,金属的光泽。我的眼睛突然看清了,那是一把匕首。

我说:你……你别激动!你要拿什么都拿走,我没看见你的脸!

那黑影不说话,他只是一手抓着我的脚踝,一手紧握着匕首。黑暗中,他的瞳孔像猫科动物一样发出光来。

我挣扎了一下,脚踝传来一阵疼痛,他又加大了力度。我说:你……你要什么东西你都拿走,电视柜的抽屉里有……有一万块钱,就在那个……那个急救盒后面……

他打断我:我不要钱!

粗哑的男声,闷闷的,听不出口音,不过这也并不奇怪。这是一座移民城市,根本没有自己的方言。不要钱,那他是想要什么呢?突然间我感觉到,他的视线似乎一直停留在我的胸前。

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低胸的睡衣突然让我有了一种强烈的不安。我是那种穿着胸罩就绝对睡不着的女人,只有柔软的真丝睡裙才能让我彻底摆脱束缚感。我的头皮一阵发麻。

他猛然松了手,我的左脚落了下来,脚跟啪地砸在地板上。

他动了起来,缓缓向我逼近。

慌乱中我尖叫起来,同时双腿胡乱地冲着他踢蹬起来,他反而抬高了匕首,好像怕伤着我一样。可是猛然间一个重重的耳光就扇在了我脸上。我的耳朵嗡嗡地响了起来,我的嘴里一阵浓郁的腥甜。

与此同时,我也踢中了他。

他倒在了地上,匕首也摔出去好远。我似乎狠狠踢中了他双腿之间的部位。

我飞快地爬起来,跑到床头开了灯,再把匕首捡在手中。匕首比我想象得要沉很多,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手持一把凶器。

一个男人,头发很短,人很瘦,穿着一身黑衣服,在地上蠕动着。他的脸上,带着一张喜羊羊的面具。

我的全身都在发抖,牙齿抖得都咬到了舌头。

那歹人正堵在门口,堵住了我从卧室逃出去的唯一通道。此刻,他整个人蜷缩着,并小幅度地翻来翻去,看样子正处于极大的痛苦中。

我犹豫着。手机在客厅充电,钥匙插在门上。我该报警还是夺路而逃呢?

可是他没有给我选择的机会。他扶着墙缓缓爬了起来,弓着腰准备关上卧室门。

我冲过去,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匕首冲着他胡乱挥舞起来。他伸出手来抢夺,突然低沉地惨叫一声。锋利的刀刃划破了他的掌心。血滴在地上,鲜红。

我看着他,他弓着腰、仰着头,在面具的小洞里看着我。他的眼神隐藏在一片阴影里。突然间,他一把揪住了我的头发。剧痛传来,我的脑袋被他扯得向他胸前靠去。与此同时,我也伸直了胳膊,几乎是借着他的力气,手中的匕首直直向前捅了出去。他的另一只手过来抢夺,可并没有抓住刀尖。

时间仿佛静止了,有好几秒钟,他还保留着徒劳一抓的样子。然后,他松开了我的头发,软软地倒在了地上,连一声呻吟也没有发出。

我握着鲜红的匕首,后退了好几步。匕首的倒钩上面,残留着一些属于他的组织,来自喜羊羊面具后面肯定正在冒血的眼眶。匕首刺穿了柔软的喜羊羊面具,接着似乎深深插进了一些柔软又富有吸力的组织,那种感觉难以名状。

他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似乎是晕过去了。

我迈过他的身体冲到客厅。打开灯,又马上冲向放在墙角的桌子。我沾满鲜血的手,滑腻得可怕。我在衣服上擦了好几次手,才从充电器上摘下了手机。不料手一滑,手机马上掉进了沙发底下。

看向卧室门口,他还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跪下来,向着沙发底下张望。手机躺在墙角,远远超过了我胳膊的长度。

终于,我使出全身力气挪开了沙发,然后一把抓起手机,画面上显示出时间——三点四十四分。

试了好几次,不知道是摔坏了,还是血液和沙发底下的污渍,让指纹识别解锁完全失了效。我擦了又擦,还是不能识别。手机停留在解锁密码输入框那里,我输入了好几个密码,都不对。这个手机自从一年前买回来之后设置过一次密码,用的一直都是指纹,我早就忘记了密码是什么,连是几位数都毫无印象。

我向门口挪去。他还趴在地上,没有一丝准备伏击我的样子。可是,等我打开了玄关的灯,我发现,本来应该插在门锁上的钥匙,不见了。也就是说,我出不去了。

我靠在墙上,双腿越来越软。突然间一个想法钻进我的脑袋。

我冲到厨房,打开储物柜,翻出了一大卷封箱胶带。我从背后反绑住了他的双手,他没有一丝挣扎。我把他的双脚紧紧缠在一起,直到用完这整整一卷胶带。我还试图像在电影中看过的那样,把他“四蹄攒堆”绑在一起,后来发现,他的柔韧度不足以做出这么高难度的动作,就放弃了。

做完了这些,我终于把他翻成了侧躺的姿势,用颤抖的手摘下了他的面具。

尽管他的左眼眶变成了血窟窿,右眼也紧闭着,脸上血迹斑斑,可我还是马上认出了他。

半个月前的一个清晨,我在地铁上丢掉了我的包。黑色小羊皮的大双肩包,里面装着我的钱包、钥匙、身份证和很多其他东西,差不多是可以证明我就是我的全部东西了。

我之所以会把包落在地铁上,是因为我跟一个女孩吵了一架。那是个年轻的无辜的女孩,只是因为长得像那个“她”,在我这个蛮不讲理的老女人眼中就有了原罪。她是他的她,所以他不是我的他了,不过这些陈年旧事没什么重提的必要了。

当时我站在站台上,拦住了至少几百个人,才借到手机。给自己拨过去,是他接起的。他说他的确捡到了我的包,又说,包可以还给我,但是他要三百块钱的“感谢费”。

我答应了他。当天中午,我们在我公司楼下的十字路口交易,一手交钱,一手给包。他戴着帽子,衣着灰暗,面目不清。接过我从同事那里借来的三百块钱后,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他对我说:我还以为你要带着男朋友来打我一顿。

我说:我没有男朋友。说完,我真想咬舌自尽,我为什么要跟这种人解释?我检查了一遍,包里没有少任何东西,钱包里那一百多块他都没有动。

他把钱揣起来,走了。

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记忆天赋,我记住了他的脸,是因为在他的右脸颊上,长着一颗黄豆大的痣,位置、大小、形状、颜色,都跟我的前男友李文达脸上的那颗一模一样。眼下,这颗痣就在我的眼皮底下,这么近的距离观察,我发现,它上面还长着几根很粗的毛。

我的手在他身上摸索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钥匙。一串本应插在门锁上的属于我的钥匙,另一串是陌生的钥匙,跟我的钥匙一样总共四样。我仔细看了看,倒吸一口冷气:这些钥匙完全是我那四个钥匙的复制版,钥匙圈上还贴着胶布,上面写着数字18或者81。

钥匙已经接触到了锁孔,我的手却缩了回来。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确切地说是一个案例。一个小偷闯进了一个男人的家,打斗中,男人误杀了小偷,后来被判处了很多年监禁。这个案例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可是它足以阻止了我开门的手。

我又检查了一遍那男人的手脚,绑得紧紧的,没有挣脱的意思,他甚至没有要醒来的意思。我打开了笔记本,上网浏览起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新闻。

越看心越慌。我记忆中的那个案例,小偷或者说强盗是破窗而入的,并且砍伤了男主人。可那个倒霉的男主人还是被判了七年监禁。我输入“正当防卫弄瞎了别人一只眼睛判多久”,百度自动纠正了我的用词,把“正当防卫”替换成了“防卫过当”。

我不能坐牢!我的生活,我是说完全属于我自己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一年前,我终于甩掉了李文达;半年前,我终于升了职;三个月前,我刚刚按揭了这套房子。

虽然只是一套一室一厅的二手房,却完完全全是属于我自己的,再也不必担心房东突如其来的最后通牒。我还没有来得及在阳台下面摆上一张摇椅,更不用说,躺在摇椅上面听着音乐看上整整一下午的书了。客厅里那个大书柜,里面也才摆了几本书。那个附庸风雅的博古架,上面还完全空空荡荡。

我要是坐了牢,谁来给我还每月两千八的房贷呢?谁来照顾我那个每月退休金两千五、还得花一千多买药的老爸吗?谁来照顾我那个连学费都要克扣的下岗女工后妈吗?看来,只要坐了牢,这房子我就再也保不住了!

我终于成功把手机解锁了。我翻看着通讯录,手指交替停留在李文达和爸爸的名字下面。李文达,这个占据我生命长达七年的男人,却最终没能逃过七年之痒,我们的最后一个月过得像噩梦一样。而我的爸爸,患有严重的高血压,情绪稍微激动就会犯病。

突然,一阵杀猪一样的惨叫声从卧室传来,我吓得差点儿把手机扔出去。我冲进卧室,看到被牢牢绑住手脚的那个歹人,已经醒了过来,正在地上使劲儿翻滚。我冲过去,顺手捞起我的眼罩就往他嘴里塞。他立刻狠狠地咬住了我的手指。

我下意识地打了他一巴掌,他像一条听话的狗一样下意识地松了口。我马上意识到,眼罩太小了。我四顾一番,看到了衣帽架上的我的棉手套。两只手套都塞进他嘴里后,惨叫变成了沉闷的低吼声。

我这才发现,我竟然骑在他身上,我的膝盖死死压住了他的腹部,似乎有骨头断裂的声音正在传来。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才把他转移到了那把最结实的餐椅上,然后把他和餐椅牢牢绑在一起。最后,用尽力气把餐椅扶了起来。现在,他在我的卧室里,被我牢牢地控制了起来。

这时,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我才发现,我右手的食指,刚刚被咬过的食指,似乎变了形。我扶着墙挪到洗手间,在冷水下面冲着我的食指。疼痛没有丝毫缓解,我的食指向后弯成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弧度。

无意间,我抬头向镜子里望去,一时间吓得魂飞魄散。镜子里的人无比陌生,她披头散发,脸上血迹斑斑,脖子上很大一条伤口,胳膊上、腿上也全是血迹和淤青。还有,白色的睡袍上也是大片的血迹。

我又一次检查了那歹人是不是被捆结实了。他用仅存的那只眼睛死死盯着我,嘴里发出阵阵沉闷的吼声。不过,他的手和脚根本动不了。除了封箱胶带,我把房间里所有能当绳子用的东西都用上了。我把椅子转了转,让他面对墙壁。

然后,忍着食指的剧痛,我飞快地洗了一个澡。从浴室出来,天都快亮了。我穿好睡袍,开始吹头发。食指更疼了,我小心翼翼地不碰到它。

那歹人已经没了动静。我掩上了卧室门,然后打开防盗门,走出去,再把门反锁好。

我在医院停留了三个小时。挂号,拍片,复位,上夹板。我的食指骨折并错位了。复位的时候,我发出了杀猪一样的叫声,并受到了年轻的骨科大夫的嘲笑。

接下来,我给单位打了电话,请了一个星期的病假。头儿本来不愿意,看到我微信上发过去的诊断书和我打着夹板的手指,只好同意了。

我回到家里,那歹人动也没动,只是头低低地垂了下去。我顾不得仔细检查他,赶紧跑去开窗子,因为房间里的味道着实可怕。我打开了所有的窗子,让凛冬的寒意驱走血腥气。

“砰砰砰!”突然,有人在敲门,声音不疾不徐。

会是谁?这个地方,没有一个朋友来过,当然,这是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我并没有什么朋友。七年来那些跟我和李文达一起吃喝玩乐的人,其实都是他的朋友。随着他的离去,我跟这些人也完全断了往来。

我从猫眼看去,一个中年或者说接近老年的女人,叉着腰站在外面。我问:你找谁?

她说:我是你楼下的,你开门。

我楼下居然住着人?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我说:你有什么事吗?

她说:你打开门我跟你说。

我说:你有什么事,就这么说吧!

她说:你还知道害怕?

我没吭声,难道她知道了什么?

她继续说: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也管不了,可你都折腾一晚上了,吵架闹别扭也要有个度吧?起码不能让别人都睡不了觉吧?我可告诉你,我有高血压,休息不好可要犯病的。一犯病可就要住院,住一次院没有几千元可出不来!这个钱,你们要不要出?

我说:对不起阿姨,我……我们再不吵了!

她说:你再吵,我还是要来找你的。还有,告诉你老公还是你男朋友,一个大男人,嚎什么,丢人死了!

我从猫眼里看着她走远,然后马上冲到卧室。我转过椅子,惊讶地发现,那歹人嘴里的手套,竟然两只都掉在了地上。可是,他为什么不叫了呢?

我扶起他的头,他闭着眼睛,没有一丝挣扎。我一松手,他的头马上又垂了下去。我折腾了半天,突然反应过来——他好像是死了,因为,他的身体变得冰凉。

我吓得退后几步远。缓了好几分钟,我才又试探着去探他的鼻息。左手的感觉,似乎比右手要迟钝。而最敏感的右手食指,被打上了夹板。我的手指在他的鼻孔下放了很久,什么都没有感觉到。

我看着他,他的头已经被我仰了起来。他的脸色是一种死气沉沉的灰白,他的眼睛紧闭着。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他却死在了我的卧室里。他死在了我还要还二十五年房贷的卧室里。

我站在他对面很久,久到我都忘记了时间。

冬天的阳光开始照进我的卧室。我拿出手机,又翻了一遍通讯录,终于下定决心给李文达打了过去。

电话被挂掉了。我听着里面那个女声说:您拨叫的用户暂时不方便接听您的电话,请稍后再拨。

我想到了分手时他曾经说过的话。他说:咱们其实早就是亲人了,以后你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遇到事了就来找我,我换号了也会告诉你的。

我的确是一个人,生活在他的城市。这个城市,已经变成了我的另一个故乡。我的工作,我的生活,我的房子,我已经离不开这里。我看着不知道名字的歹人,一时间思绪飘到了天边。

手机响了起来,李文达打过来了。我看着手机上他的名字——猪达,他用的是双卡双待的另一张卡,那是一张不常用的卡,我还没来得及把他的昵称改成全名。

他问:小影?是你吗?出什么事儿了吗?

我说:嗯。出了点儿事。我……我找不到别人商量了,你能来我家一趟吗?

他说:你家?

我说:哦……我这儿你还没来过。你等我把地址发给你啊。

他问:到底什么事啊?

我说:这事……电话里说不清。

他说:简单说说。

我说:李文达!你到底来不来?我的最后一句话已经带上了哭腔。

他说:地址发给我。

半个多小时后,我在楼下接到了李文达。电梯里,他看着我,说:别怕,我来了。

我向着电梯里的镜子瞅了一眼,我眼神里的惊惶一目了然。

李文达一边听我说,一边围着那歹人的尸体检查了起来。他是个牙医,虽然说在西医里面是个跑龙套的角色,可医学院的七年毕竟是扎扎实实啃下来的。

他戴着我刷碗的橡胶手套,一边翻开那歹人的眼皮,一边打断我:你没弄瞎他的眼睛,你这个刀子正好避开了主要的零件。

我问:那……那他怎么死了?

他说:就算你捅破了他的眼球,甚至挖掉了,他都不会死的。眼底动脉会收缩的。

我说:他还活着?

他说:死是死了。就是死因……说着,他的手碰到了那歹人的肚子,他皱起眉头按了半天,说:这是典型的板状腹,你刚才说,你的膝盖压着他的哪个部位来着?

我比划了一下,他边摸边说:你应该是压断了他的肋骨,肋骨又刺破了他的脾脏,他死于腹腔内大出血。说完,他摘下手套,坐在床上,长叹一声。

我喃喃道:我不是故意的……

他说:过来。

我靠近他,他一把揽住我,说:吓坏了吧?

我小声啜泣起来。

他拍着我的胳膊,好久。然后,他说:唉,这可怎么办?你本来是正当防卫,但是你把他捆了这么久,尸体上全是痕迹。而且你的门窗都没有损坏,这些都很不利啊!

我说:他配了我的钥匙。

他说:证据呢?

我说:他在哪里配的,应该能查出来。

他说:现在是他死了,不是你死了。

我说:你说的好像是要让我去自首?

他说: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我说:李文达,要是咱俩还在一起,你还会让我去自首吗?

他沉默了半天,答非所问地说:你知道吗?我下个星期天就要结婚了。

我一下从他怀里挣了出来。我说:你走。

他说:你别这样。你让我再想想。

我说:你走吧,就当我没告诉过你这件事。

他说:我不走,我得陪着你去自首啊。再说,地上有我的脚印,房间里也有我的指纹,我走了,倒说不清楚了。

我惊异地看着他:你怀疑我要嫁祸你?

他挤出一丝笑容,说:怎么会。我就是说……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我说:我不会去自首的。你要是还念着咱们以前的那些年,就不要告诉别人。你走吧。

他说:现在这事儿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儿了,这是咱俩的事儿。

我说:你跟我没有什么咱俩了,你走吧。

他说:跟我去自首吧,防卫过当,估计最多判三年。你又没有前科,你刚才说,他配的钥匙上有编号,这人说不定是个惯犯。说不定,你还能立功呢!

我看着李文达脸上的那颗痣,痣上面没有毛,只是随着他说话不停地在动。我想起来了我曾经给这颗痣起过的那些名字。接下来,我又想起来更多。我想到了自己第一次知道,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时,那种彻骨的寒意。

李文达还在不停地说,他像下定决心一样说:我这婚不结了,我等着你。等你“出来”。

他的表情我太熟悉,跟他告诉我,他跟那个女孩只是普通朋友时的表情一模一样——他终于再也骗不了我了。

我说:李文达,你快走吧。你在这儿,碍事。

他问我:我走了,你准备干什么?

我说:当然是把他弄走啊,这房子,我是不打算住了,我准备租出去……

他打断我:你准备怎么把他弄走?

我说:囫囵个儿肯定不可能了,我可以化整为零啊。

他说:影儿,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在说的,可是毁尸灭迹啊!

我说:那你告诉我,我还能怎么办?任由这个我都不知道名字的人,毁了我的生活?

他看着我,半天没说话。

我继续说:我当了副总了,李文达,我终于当了副总了。等我出来,我还能继续当我的副总吗?

他说:等你出来,还可以找别的工作。再说,不一定就会判你坐牢的。

我说:不,我不会去自首的。我没有错。他半夜闯进我家,他死有余辜。

我们僵持了好久,从中午到晚上,从晚上到凌晨。李文达的手机从晚上就开始响,后来,他就关掉了手机。

他突然问我:你饿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那歹人的尸体被我们留在卧室里,卧室门紧紧关上了。我们坐在客厅的地板上。跟以前一样,我们放着沙发不坐,坐在地板上。那块中亚风格的地毯,是分手时分割给我的重要物资,只能手洗,洗一次要掉一层皮,所以,我到现在还没洗过,好在它是深咖啡色的。我们就坐在上面。

我摇摇头。

他跑到厨房,煮了泡面,然后端给我。

我挑了一筷子,突然一阵剧烈的呕吐感涌上喉头。

他问:你不会也“有了”吧?

我问:“也”?还有谁“有了”?

他说:你真有了?这下好了,能减刑了!

我问:你是要“奉子成婚”了?

他点了点头:这次她再不能打掉了,大夫说这几年……

他猛地刹住了话头,然而,我却已经听到了,来不及了。我问:我们分手的时候,你不是说,你跟她才认识了一个多月吗?

他苦笑了一下,说:其实,我是不怎么喜欢她的。但是,经不住她闹。

我问:你跟她,到底多久了?

他沉默了几秒钟,说:我认识她,比认识你还要早。

我猛地大叫一声,把滚烫的泡面浇在了他的头上。

过了十几分钟,楼下的中老年女人又来敲门了。她敲得没有上次那么彬彬有礼了,语调也生硬了起来。她隔着门说:看来我跟你说的话,你是当放屁了?

我说:对不起,阿姨。

她说:你开门!开门!我得跟你好好说说!你们有什么矛盾,我来给你解决!

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保证,我再也不吵你了!

中老年女人隔着门教育了我十几分钟才尽兴。我一边听着,一边看着地毯上的李文达。他趴在那里,背上插着那歹人的匕首。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提到那个“她”的时候,我不存在了,这房子也不存在了,卧室里的那个歹人也不存在了。只有他的嘴唇一张一合。那里面有我浪掷的青春,整整七年。

我转过头去,不想再看那会喷出刀子的嘴巴。于是,我就看到了那把匕首,它被李文达从卧室里拿出来,放在了茶几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拿起了匕首,之后发生了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似乎是他要走,而我用匕首拦住了他。我在他背上扎了很多下,他的身体仿佛没有骨头一样,每一刀下去,都毫无阻力。

茶几翻倒在地上,墙面上一股血柱。

李文达流了很多血。一个人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血呢?他的血浸透了整块地毯,并且还在不断地渗出来。

我用墩布擦拭着那些血迹,墩布渐渐被染得鲜红。我擦了很久,满头大汗。

终于他不再流血了。他的样子就像睡着了一样。他喜欢趴着睡觉。无数个夜晚,失眠的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睡觉。只是这次,他没有了轻轻的鼾声。

突然间,我觉得饿了。非常饿。地上的泡面早被我收拾干净了。天也亮了。我突然很想吃一碗楼下那个小店里热气腾腾的青菜面。

于是我就下了楼,吃光了一碗加了两倍浇头的青菜面。口腹之欲满足了,我这辈子,还有什么心愿呢?

我回到屋里,李文达还睡着。我打开笔记本,上网给自己买了一张摇椅。

当天下午,货就送到了楼下。我拒绝了快递员要帮我搬上去的好意,把那个大箱子拖进电梯。电梯里有个人,正是那个中老年女人。她看着我按了19楼的按钮。到了18楼,她走出电梯时还频频回头看我。

箱子卡在门口的时候,那女人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她帮我转了个方向,箱子就轻松地通过了门槛。我道了谢,她却一声尖叫。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趴着睡觉的李文达,和他背上那把还没有拔下来的匕首。

那女人尖叫着跑远了。我没有去追她。我只是反锁了门,马上开始安装我的摇椅。

半个小时后,我坐在摇椅上面,看着书,听着音乐。我还给自己泡了一杯茶。把红茶包放进滚烫的纯牛奶,味道真不错。

外面很吵,似乎有自称警察的人在喊话。

越来越吵,我戴上了降噪耳机。

世界顿时清静了。

我看着书,等着阳光照到我的脸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