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邪邪的小故事:幸福家园

幸福家园小区,绝对是我有生以来住过的最最糟糕的房子,很不幸,也是第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房子。
一周前,我被关在电梯里长达三个小时。
那天我刚从小区的诊所回来——去那个小诊所是因为我一直拉肚子,好几天了,越来越严重——输过液,我火急火燎地往家里走。我不想再说什么内急之类的事了,或者对小诊所洗手间的卫生状况进行任何点评,也不想再提那天我穿的那条新裙子,为什么被我像包装生化武器一样套了七八层塑料袋扔掉了。
电梯公司的救援人员走了以后,物业那个王经理,竟然还试图向我收取救援费!
我现在有些理解某些灵长类动物投掷粪便时的心情了。还好我压抑住了自己的冲动,只是慢腾腾地把鞋柜下面那根棒球棍抽出来握在手里,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终于他被我看毛了,夹着尾巴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个物业公司,如果需要广告语,那就是“没有最绝望,只有更绝望”。
过了两天,等我再出门的时候,发现三部电梯,两部都黑了屏。还在带病工作的那部,是货梯。我等了足有二十分钟,货梯一直停在一楼动也不动,只有警报声不停传来。没办法,我只好从二十八楼走了下去。到了一楼,膝盖直打颤。一看,才发现有人在搬家。
除了电梯三天两头把人关在里面,还有那个地下二层的停车场,这几天因为给水管道破裂,已经成了一片汪洋,三台泵机嗡嗡嗡地吵了好几天,抽水的速度也就比漏水稍微快一点儿,据说现在水还有齐膝深。不消说,里面的车基本报废了。这几天业主委员会天天拉着横幅堵在物业门口。
我跟赵小健的车虽然停在地下一层,可也没能幸免,通风口那里肉眼可见的地方,就至少堵了两只死老鼠,车里的味道请尽情想象吧。车平常是赵小健在开,我手潮,又不认路,出门坐公交是我的第一选择。可偏偏这几天赵小健出了差,我只有自己把车开去清理了。
对了,这个物业更奇葩的地方在于,电梯只到一层,要去停车场,对不起,您得走楼梯。而楼梯间的灯,基本是不亮的。
眼下,我正拿着手机给自己照明,已经走到了楼梯的尽头,正要穿过四个大敞开的防火门。手机自带的手电,流明有限,远处柱子下面,似乎有个黑乎乎的人影,可是看不清楚。不消说,这个车库的监控系统也完全是摆设。我停住了脚步,那黑影动了起来,向着我走了过来。是个男人,个子很高。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转身就跑。刚要转身,就听他喊我:小薇!
过了三秒,我才认出他就是高远。我问:你在这儿干嘛呢?
他说:我在找赵小健。
我不知道是他的脑子出了问题,还是我的记忆出了问题。我是不是说过,赵小健出差去了?应该是吧?那他就是出差去了。没错!我对高远说:他去出差了啊!你不知道吗?再说,你找他,跑车库来干什么?
高远把我逼到墙角,伸出一只胳膊把我怼在墙上。他说:小健说他给困在这儿了!你说,他是不是出事了?
我问:他打电话跟你说的?
高远说:是我昨晚梦见的。小薇,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一阵恍惚。高远长长的睫毛都快扫在我脸上了,不管见到他多少次,我还是会心跳加速,只是这次,不知为何还有着暗暗的恶心。
我是怎么认识高远的?是在我跟赵小健的婚礼上。
挨个儿桌子敬酒,他介绍说,这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儿。高远站起来,动作挺奇怪的。他双手合十——现在想起来,是跟苍蝇做饭前祈祷一样拜了几下——他满脸堆笑地说:嫂子好!祝你们……他祝的是什么我忘了,反正不是什么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之类的,那个成语挺生僻。
转过他那桌儿,我问赵小健,怎么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他冲我一笑:没见过的多啦,怎么就单问他?李小薇同学,你可别瞎琢磨,你可是有主儿了的人啦!
赵小健一生气,我的名字中间就会多出个“小”字,后缀就会从“宝宝”变成“同学”。他人在笑,声音里却有了三分愠怒。我承认,高远是我从小到大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可我那时心里眼睛里,除了赵小健,没有任何人。
我跟赵小健是小学和研究生同学。这个时间跨度是有点儿大,说青梅竹马,不那么合适,说不知根知底吧,又有小时候那点事儿垫底。小学时候,他是我的同桌。那时他挺可怜的,家里条件不好,冬天棉袄是半截袖的,棉裤露着脚踝,中间就露出那么长一截腰。上课的时候,老听到他的肚子咕咕叫。
那几年,我经常给他带吃的。当然,也就是一个炸菜盒,两根油条——我们家那时候是开早点铺的。带的也都是卖不出去的陈货,我妈经常为了我的书包和课本都油乎乎的而大发雷霆。
她虽然双手在油里面浸泡了大半辈子,可是厨房里那些东西,她从来没让我沾过手。她希望没人能看出我是早点铺家的女儿,她希望我的身上不沾染一点儿她闻得饱饱的油烟味儿。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在意,同学们对我更多的是羡慕,因为我们家放零钱的那个抽屉是不上锁的。
所以,婚后基本是赵小健做饭。他出差,我就天天叫外卖。有了翔翔以后,妈妈来我们家住过半年,婆婆也来住过几个月。反正大家都知道我不会做饭,我洗碗也洗得很勤快,日子过得还算其乐融融吧。
一开始我没怎么想过嫁赵小健。我说的这个“一开始”,是指他刚开始追我的时候。
那是研一,我跟他是一个老板手下的兵。恋爱,以前我也不是没谈过,但都不怎么上心,更多的是一种积累经验的过程吧。我这样想,也许我那几个应景的男朋友也是这么想的。大家都在谈恋爱,圣诞节、情人节、男生节、女生节,那么多的节日,孤孤单单总显得不合群。
赵小健追我的时候,有点儿死缠烂打的感觉。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老板让我俩合作一个项目,那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见到他,眼前的大男孩跟小时候那个永远擦不干净鼻涕的小破孩儿也对不上号。还是他,试探着问我:你老家是哪儿的?
确定了我就是小时候那个总扎两个小辫儿、老给他带油条的李薇,他高兴极了,拉着我去吃火锅。缘分这东西,确实是存在的。十年没见,他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近视了,因此戴了眼镜,整个人带着一种浓浓的书卷气。
赵小健从第二次见我,就开始送花,每天让我的室友带回来。慢慢地,我们宿舍就开始香得能把人熏个跟头。
我其实挺不喜欢他这种张扬的。他送的都是鲜切花,用糖水养着,大概能保存一个礼拜的时间。也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就是玫瑰。我总觉得鲜切花被切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人们观赏的,都是花朵的尸体。不过这种奇谈怪论,我是不会对他说一个字的。
那时,我是没有把他视为伴侣的人选的。大学时代几场真真假假的恋爱下来,我已经不是那个盲目的小女孩了。女人一生的黄金时光,很短暂。过了二十五,就是被切下来的花了。说我庸俗也罢,说我势力也好,我是暗暗下了决心的:再谈恋爱,就是奔着结婚去的。
那时,赵小健手头是宽裕了些,可是改变不了他远在老家的双亲,老爸下了岗在跑出租、老妈一辈子没工作过的事实。既然结婚,那就需要考虑很多了,首先,我们需要一套房子,爱情最起码也是需要住个两室一厅的。就不其次了,这个首先,赵小健就根本没办法做到。总不会让我家倒贴吧?
可最终我还是嫁给他了。我不想再回忆赵小健在长达三年的恋爱中,是怎样的卑躬屈膝,我又是怎样一步步在这段关系中称王称霸的。冷静下来,我发觉自己迷恋的,不是赵小健,也不是爱情,而是一种完全的控制欲的满足。
但是,婚后第一天,赵小健就变了。早上醒来,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正照在我的眼睛上。我用脚踢踢他:起来把窗帘拉上!
赵小健呼吸的节奏明显停顿了一下,可是人没像我预想得那样赶紧行动。
我再踢踢他,他咕哝了一句:等会儿,我再睡会儿!
阳光还照在我的眼睛上,我只好自己下床把窗帘拉严实了。
——那时我已经有了翔翔,三个月了。也是这样,赵小健才娶了我。我妈妈说了一箩筐难听的话,我爸爸动手打了他。可是,我还是嫁了。没有房子,就住出租屋。直到翔翔出生后,我和爸妈的关系才有所缓和。
醒来我就很饿,可是又不能闻油烟的味道,我只好再踢他:起来给我煮碗面!
催了几遍,他腾地跳起来,吓我一大跳。十几分钟后,他端着一碗面从厨房出来,咚地放在餐桌上。
我拿起筷子挑了几下,盖在下面的半碗都是糊的。要不是医生说我有子宫肌瘤,不能做流产手术,那一刻,我真想潇洒一回。那是我婚后,赵小健给我做的第一碗饭,糊掉的面条,是苦的。
整个孕期,他都是一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我要吃草莓,最后吃到的基本是西红柿;我要吃西红柿的时候,吃到的又基本是草莓了。他说:反正都是酸的,你凑合一下吧!这种失望基本每天都在上演。后来我就学乖了,想吃什么自己买,想干什么自己动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赵小健伤了心,我对翔翔一直不是很用心。孕期的呕吐、闷气和浮肿,分娩的疼痛,哺乳的辛苦,我都或多或少算在了他身上。是的,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妈妈总是拿翔翔说事儿,说我把翔翔在老家婆婆那里一放就是三年,说我没有母爱。
这指责仔细想想挺严重的。我想跟妈妈好好谈谈,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亲戚朋友都说,赵小健对我并不坏。他每次出差回来,总是带着小礼物的,包啊,香水啊,丝巾啊——他的品味,说实话要比我更高雅。他给我搭配的衣服,总能让办公室里那帮老女人啧啧一阵。毕业后他做了买手,也算半个时尚圈的人了。而我老老实实地按照专业找了工作,过得是朝九晚五的安稳日子。
慢慢地,我的喜怒哀乐开始掌握在赵小健手中。他想让我开心的时候,就百般逢迎,我就是唯一的女皇,我的话就成为唯一的真理。可是他的热情总是消散得很快,在我还飘在云端的时候,他很有可能就抽走了梯子。
你要说具体都是些什么事儿,倒很难说清。我说“想吃麻辣烫了”,他可能给我带回来一大盆,荤荤素素都是我爱吃的菜,还附带水果、凉茶和用作预防的拉肚子药;也有可能,他带回来的就是几串素菜,既不合口味又清汤寡水,分量也根本不够一个成年人果腹。
这样过了几年,我觉得自己对于这段婚姻的所有热情都烟消云散了。更不用提,婚后,他渐渐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某方面障碍,现在已经到了不用药就完全是一潭死水的程度。一个女人对自身魅力的肯定,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与她水乳交融的男人。慢慢地我觉得自己变得像一只干瘪掉的苹果。
赵小健还总是出差,去的都是国外,一走就是半个多月。独守空房,对我来说,完全是家常便饭。
高远开着车,我坐在副驾。车厢里弥漫着恶臭,开了所有的车窗也无济于事。高远不停地问:你最后一次跟赵小健联系,是什么时候?
我捂住口鼻仔细地想,想了很久,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可是我的记忆混乱极了。不过,我跟高远的事,每个细节都还那么清晰。
那是翔翔两岁的时候,高远给我打电话,说要找我帮个忙。其实不是什么大忙,就是需要我盖个章子。我们那个单位,虽然是个清水衙门,可还是管着几个章子的。他拿了钱,我抽了成,主任肥了腰包,走流程要盖三个月的章子,他一个下午就拿到了。总之就是举手之劳,没什么好说的。
他打电话来说,要请我吃饭。而那个时候我正在搬家,确切地说,是在跟搬家工人吵架。
婚后我跟赵小健换了七八处房子,每次都租不长,不是房主急用钱要卖房子,就是楼上有半夜开派对的习惯,还遇到过蟑螂泛滥的鬼宅,我们的租房血泪史简直可以一口气说上三天三夜。那次搬家,是因为房东的儿子突然要结婚,房东付了违约金,我也就再没有坚持。虽然赵小健出差去了,可是有搬家工人,我也完全可以搞定。
我跟工人吵架,是因为少了两个箱子。我在每个箱子上面都用笔标了记号,装车后,少了六芒星和骰子的五点,这就表示丢了两个箱子——不要问我为什么要给箱子做记号,我也是在一次搬家搬丢了所有的鞋子以后才学乖的。
高远听我跟工人吵了半天,没说什么就把电话挂了。过了十几分钟,他的车就开到了我的楼下。
凭心而论,看到一个男人为自己挺身而出的时候,没有女人是不感动的。高远跟工人吵了半天,工人终于讪讪地把藏在土工布底下的那两只箱子搬了出来。后来我跟高远坐在新家的地板上,他打开那两只箱子一看,居然是两箱书。我们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高远帮我整理到晚上九点多,我们去吃了大排档。第二天他又来了,又是整理到很晚,然后去吃夜宵。他一连来了三天,有了他的帮忙,原本我一个星期才能干完的活儿,就已经全部完成了。
可是,第四天,他又来了。拿着一个移动硬盘,说是前几天闲谈说起的老电影,特意拷贝了给我送过来。他站在门口,堆着笑。他的笑容很特别,是从嘴巴开始的。总是嘴角已经咧得很大,脸上的其他地方才慢慢染上笑意。一般人这样笑估计要吓死人,可是在他脸上没有一丝违和感。
我接过他的硬盘,这就是我们故事的开始。在艾曼纽迷醉的情节中,我也陷入了迷醉。我是一个从身体到心灵都寂寞的女人,我是一个脆弱的女人。没什么好辩解的,我背叛了我的婚姻。
我当然是快乐的,没有偷过情的女人,体会不了这种危险的快乐。赵小健出差回来,看了我半天,问:你怎么好像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
我和高远从没有在公众场所一起出现过,毕竟这个城市,我、他、赵小健,我们的熟人都太多。我们都是在一家宾馆见面,每次都是2108房间,那个房间的床,是一张圆圆的水床。我们像特工一样接头,像陌生人一样散去。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有半年多,后来,我怀孕了。完全是意外。高远说,让我生下来,还详详细细地讨论了怎样让赵小健一辈子蒙在鼓里。我第一次从他那漂亮的皮囊下面,看到了一种叫灵魂的东西。
高远长时间地把头贴在我的肚子上,聆听还是几个细胞的受精卵,那还没有产生的心跳。我等了很久,等他说出一个承诺,可是他没有。后来我忍不住放下尊严追问他,他终于吞吞吐吐地说了:我是一个不结婚的男人。
一个不结婚的男人,恳求一个女人为他生下孩子,然后,再为他撒一个持续终生的弥天大谎。我挣扎了很久,那段时间,根本不用荷尔蒙作祟,我已近癫狂。好在赵小健又去出长差了。几个大秀扎了堆,他起码要两三个月才回来。
我清除了那些细胞,一个人去医院,一个人回家,一个人炖一锅难喝的鸡汤给自己。高远来了,哭了一场,走了。我就一个人去刷油腻腻的锅和碗。
我们的故事结束得真不那么美丽。淅淅沥沥的血,几个月没有断,好像是一种不厌其烦的提醒。每当我想把高远这个人从记忆里删除的时候,我的小腹某处,就会一阵抽疼。
再后来,赵小健终于存了些钱,他把钱交给我,让我去看房子。我选了幸福家园,不外乎它是我们能承担房贷的最好房子。赵小健说,房产证上只写我的名字就行。那一刻,我是真真切切地流下过懊悔的眼泪的。赵小健婚后拼命赚钱,他瘦了很多,皮带的扣眼前移了两个,而我竟从来没注意过。
我们搬了新家,一切都是新的。然而,正在我想要重新开始的时候,赵小健却突然要跟我离婚。他说,他早已知道了我和高远的一切,只是夫妻一场,不想我为他生下了儿子,却落得无处安身。他说,房子归我,儿子归他。
我的故事,本来到这里就可以画上句号了。
那天晚上,我跟赵小健去吃最后的晚餐,说好吃完回来就签字。是我提议的,他想了想,答应了。他去按电梯,我锁门。电梯门打开的时候,他本能地往后一退——因为轿厢里面黑洞洞的,显然电梯又出了故障。可是,我在后面,轻轻推了他一把。
所以,我猜他大概真的在地下车库,需要帮助吧。毕竟已经好多天了,据说发大水的时候,老鼠都会顺着电梯井爬到楼上。爬累了的时候,说不定会啃掉他的脚趾头和其他一切。
我并没有刻意策划这一切,我的包里还放了一些小药片,据说混在饮料里是无色无味的,可是,这些很贵的小药片并没有派上用场。
赵小健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洞悉他的秘密,就像他清楚我的一样。
在他提出离婚后,我曾在一个大雨之夜,跑到我跟高远曾度过无数个夜晚的宾馆去。可是,2108房间有人了。我看着那个“勿扰”牌,看了很久。记得高远总是在那牌子的背面拴一个小铃铛,他说,这样就知道有没有人在偷听了。我突然想要看看那牌子,一伸手,一阵清脆的叮当声,我落荒而逃。
在楼道里待了整整一夜,铃铛才响了,然后有脚步声传来。我在暗影中,看到高远走到电梯那里,按了键。
他走后十几分钟,铃铛又响了,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背对着我,可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是我的丈夫赵小健。本应在飞机上,飞往他那些永不落幕的秀展的赵小健。他哼着歌,对着电梯门框的反光整理着头发和衣服,然后走进了电梯。
车子疾驰在高速路上。清理得很彻底,已经一丝异味也没有了。还是高远开着车,我们正出发去找赵小健。我对高远说:其实他不在我告诉你的那个地方,你要找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我送你一程!
高远瞟了我一眼,他说:你什么意思?
我解开了他的安全带,然后,猛地拉了一把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