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邪邪的小故事:酥

左边酉,右边禾,就是酥。

时辰和地方都有了,乃是酉年酉月酉日酉时,于傍依嘉谷之地——徽州府治下、修武县城外三十里的一垄大田边儿上。

孤零零一个庄户人家,顺水姓刘。

当家的名叫刘老三,乃是一个黑脸的汉子。此刻,他又喜又忧。喜得是刚得了一个麟儿,忧得是这孩子似乎有些先天不足。

刚当了娘的女人在床上哭着,不住埋怨他,“恁个龟孙,让恁白灌嫩多黄汤儿!可怜啊……我的孩儿啊……啊!”

他看着那个又红又皱的男婴,似乎还没有他的巴掌长,手指和脚趾是半透明的,能隐隐地看到血管和骨骼。

他刚要出言安慰,男婴却猛地大哭起来。

“哇”一声,似有直冲云霄之势,房顶的茅草都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刘老三笑了,他断言,“准能养活!”

后来,果然养活了,只是这孩子身材矮小,心智似乎也异于常人。

刘老三给他取了个贱名叫狗儿,盼望着他能平平安安地长大。

好吧,我就是狗儿。

我三岁那年,村子里出了件怪事,下了一场雨。

说是雨,颜色和味道却有些像醪糟汤,还有些不明的固体物也从天而降,裸露在外面的牲口槽里蓄积了雨水。

第二天,人们发现,猪们都仰着肚皮、马们都卧倒在地,鸡、鸭、鹅们都原地转圈,拉着老黄牛去耕地却耕出了之字形的轨迹。

总之,整个村子的牲畜都醉倒了。一连醉了七天七夜,所幸没人突发奇想喝点儿这雨水,不然会发生什么事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就有一个人这么做了,这个人就是我。

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万分得意。

爹养着两箱蜂子,从小就是我的宿敌。

蜂子也是认主的,可它们只认我爹一个人。每次我和它们在院子里相遇,它们都摆足了架子,直冲冲地往我脸上撞。

这东西的厉害,我刚尝到过。

在儿时的我看来,它们看上去是一只只蜂子,可似乎是用同一个大脑思考的。

谁负责攻击我、谁负责回去通风报信,就好像有个看不见的大脑,在给它们下命令。

我觉得,这是一种很好的社会分工方式。当然,蛰了我之后躺在地上捯气儿的那只不知道是不是也这么想。

后来,我见过打仗。

兵车上面站着司旗官,在那儿摇着旗。

我觉得,这旗官就像那只挣扎了半日才死去的蜂子。旗

官这活儿,据说薪水是整个部队里最高的。

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干,愿意干的又不一定干得了。

旗官要从小培养,三四岁的时候,就要住进旗官府。

听着是不是很高级?差矣!

世界上当然有又倒贴钱、又很高级的东西,可惜这种东西,是轮不到你与我来享用的。

这个旗官府,就是个棺材一样的匣子。

据说是用梧桐木做的,不过,我闻着有一股子老槐树的味道儿。

想想也是,梧桐木做瑶琴都供不应求,谁舍得用它来做这劳什子呢?

不过,也难说,对于上面来说,打仗总是比鼓乐更重要且紧迫的事。

不打仗,就听不到最好的鼓乐,因为最好的乐师不在你手里。

给孩子申请了当旗官,就有上面的人把这匣子抬到你家里,让你按了手印,再把定银给你,约好多少年之后来验货。

这玩意儿上下有着机关绞索,每天晚上,孩子侧身躺进去,固定好手脚,外面就开始搅动,用两面木板把人侧着压成薄片。

当然不是一下子就压扁的,这个过程得持续十几年。

总之,最后这孩子就基本能隐身了。

从正面,眯起眼睛仔细看,也只能看到一根细细的线儿,从侧面才能看到个身长四五米,高两三米的庞然大物。

当然,这个过程是很痛苦的,孩子会彻夜哀嚎。

所以还得用老酵头把嘴堵起来,不然大家都睡不好觉。

当然,嘴堵起来了,这孩子也睡不好觉,因为全身每一个骨节、每一块肌肉都在哀嚎。

不过,听不见,总要好受些。

前面说过,我跟爹的蜂子有仇。

开始下雨的时候,我用没有被蛰的那只眼睛坐在门槛上看着。

当我发现了雨里面夹杂着白色的固体物,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

我搬着凳子够到了蜂箱的盖子,用尽全身力气把它们都推到地上。

那时节,雨正下得又密又急。

我看着蜂箱渐渐被填满,无数的不明白色物体堵住了所有的孔洞,把那里面变成了一个炼狱。

不管是肥白的幼虫还是金黄的虫蛹、不管是毛腿的采蜜蜂还是光腿的育婴蜂,都浮了上来。最后,一个巨大的泡泡翻了上来,我知道,它们的大脑——蜂后也完蛋了。

做完了这件事,我心里畅快极了。

可是,我哪儿知道,这蜂子是我们家重要的经济来源。

蜂蜜这种东西,上面是很喜欢的。这样也不奇怪,一切好东西都得上面先喜欢够了,还有剩下的,才能轮到百姓享用。

去年,我又添了个小弟弟,家里的一切都那么艰难。

爹生了气,我以为他要打我,但是他没有。

这让我有了更深的恐惧。当一个人有充足的理由打你,他却不打你的时候,你肯定要经历比挨打更倒霉的事儿。

爹把我和那两箱死蜂子一起关进了地窖。

生铁大锁,咔嚓一落。

娘在上面,我在下面,她先是哭、再是骂,最后就开始唱。

可是,爹不为所动。

我在地窖里,听了半日,饿了。

地窖里一点儿存粮也没有,连白薯块儿或者首乌根儿都没有。

当然,要是有这些东西,我也不会受到这样的惩罚。

我开始哭,哭累了,就沉沉睡去。

半夜,我醒了,当然是饿醒的。我喊娘,没人应,地窖里伸手不见五指。

忽然间,一阵异香传入我的鼻孔,我的手摸索了半天,是那两箱死蜂子。

那味道真不好形容,似糖如蜜,勾魂摄魄,总之是食物的味道,尽管里面全是尸体。

我试探着拨开那一层密密的尸体,手指插进去,指尖感受到了一种半流体的触觉。

我抽出手指,下意识地含在了口中,又甜又醇的感觉顿时炸开在我的舌头上,那是我从不曾感受过的好滋味。

只这一尝,便一发不可收拾。

我双手齐下,喝了个肚儿溜圆,还意犹未尽。

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试探着捞起一个软乎乎的、手指粗细的东西,放进了嘴巴,轻轻咬开——甜、香、糯、软,有着肉的质感和糖的滋味。

你要知道,这两样东西都是平日里根本不敢想的,所以,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就不难想象了。

第二天早上,当爹终于消了气,打开了地窖门。他看到我的样子,表现出了他的匪夷所思。

据说,我的齿缝里塞着的蜜蜂腿儿,一直到我换牙的时候,才彻底去除干净。

不过,这也有好处,这些东西让我除了嚼食还进化出了滤食的功能。

这在当时,对我是十分有利的。

因为我们家天天喝稀饭——小豆稀饭、白薯稀饭。

论喝稀饭,谁也没有我快;论在稀饭里捞干货,谁也没有我巧。

但当时,这一切我浑然不知。

因为我醉倒了,一醉就是半个多月。反正,等我醒过来,爹似乎已经彻底消了气。

他对着我笑了起来,一脸褶子都往上走。

不知怎地,我却有着不太好的预感。果然,到了晚上,那个棺材一样的旗官府就进了我家的破院子。

那天,我哭得把房顶都掀翻了,这件我在襁褓中未及完成的壮举终于被我实现了。

不过,我已经来不及体会其中的成就感了。

半夜,娘偷偷来了,她拿了一只大碗,里面是满满一碗不明的白色液体,一闻到那个味道,我就知道是什么了。

我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娘的办法很有用,我又醉倒了半个多月。

等我再次醒来,我的样子已经有了些变化。

我的眼睛,似乎不再处于一个平面上了,我的视域从180度扩展到了至少270度。

据我所知,只有偶蹄类的食草动物才拥有这样的视域——方便逃跑。

蜂子蜜酒三个月就喝完了,那以后,娘就偷偷给我买酒喝。

可是,其他酒根本没有蜂子蜜酒的味道,我要喝得肚皮溜圆才能醉倒。

不过,这件事有好处,也有坏处,这好处和坏处是同一个——我的酒量变得非常大。

可我到底没当上旗官。

长到十六岁,我还是扛不起那三米多高的旗杆,因为那东西的高度是我身高的三倍有余。如此就更不用提有风的时候,我简直就会变成了断线的风筝。

我第一次去训练就出了个大洋相,挂在一颗大树上下不来了。

所以,我爹也就没拿到那交货的银子。

可是,住旗官府这件事,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起码我就蹭着上了公费的学堂。这学费,当然也是上面出的。这件事可能是我今生最大的成就了,因为上面虽然财大气粗,但是想揩他们的油,难如登天。

当旗官,肯定得识字儿。

不然,主帅在后面问,对面儿的旗子上写着什么字儿?你传回去话,报告将军,我不知道!那绝对是要杀头的。

所以,三岁上,我就上了学堂,先生给我起了个名字叫伯仑。

先生是个老秀才,很不喜欢我。

这是当然的,只因我既没有钱给他买茶叶沫儿,也没有钱给他买旱烟沫儿。

而且,我的样子也很不讨喜。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眼睛越来越向着耳朵靠近,我的视野变成了两个180度,只有在大脑中经过汇合,我才能彻底看清眼前的事物。

这个汇合的过程,大概需要一两秒的时间,这样一来,我的反应总是慢了半拍。

不过,我自己是没有受到什么影响的,相反,我对于360度无死角的视野很是满意。

但是在先生看来,不管问我什么,我都要沉吟一下,就显得有些少年老成了,特别是沉吟之后还是答不出来,就像是故意的一样。

这种情形总是很让人开心的,因为我的同学有些都笑得从凳子上滚下来了。

不过,我很难分享他们这种喜悦。

每当课堂上有人睡着的时候,先生就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比最浓的茶还要解乏。

也有一个不笑的,他是我的朋友,大名叫仲宁、小名叫小鸡。

当然,你可能已经猜到了,他也是个旗官,毕竟物以类聚。

先生也不喜欢他,不过,他不经逗,逗急了就会哭,哭起来丑极了,鼻涕眼泪往四处溅,方圆三米内无一幸免,所以先生很少招惹他。

我觉得小鸡这一手儿也不错,他对我说,“没人会戳屎玩,毕竟弄到身上手上味道都不那么美妙。”

我对他的生存哲学表示赞同,但这个套路我无法模仿。十来岁的时候,我捉摸出了别的套路。再上学的时候,我就攒着十几天不洗脚,然后偷偷把鞋脱掉。

时值寒冬,学堂里生着炉子。

这就很难选择了,是打开门窗把味道放出去,还是默默忍受?

味道放出去,热气也会被放出去,毕竟,此刻外面滴水成冰。

热气没了,就得加炭,炭这东西,可不便宜。

所以,最后大家选择了默默忍受,用自己的肺过滤被污染的空气。

我没想到,同窗们记了仇。

再到了夏天,他们就按住我,剥掉了我的全身衣物。

我说过,我家很穷,我只有这么一套见人的衣服,现在进了茅坑。茅坑又深又陡,我下了很大的决心,还是没能跟我的衣服同归于尽。

所以,那以后,我只好光着身子上课——没办法,我要是不去上课的话,上面就会找麻烦。

不过,慢慢地,我发现这样也挺好,因为这几年先生再也不叫我起来回答问题了。他连看都不敢看我了。

再后来,我没选上旗官,就再也不用去上学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每天,我都到村后那片竹林里去消遣。

小鸡跟着我,我们刚摆脱了一只大鹅地追赶。

他对我说:“我觉得你该穿点儿衣服,起码不要老这么招大鹅。”

我说:“自从开始不穿衣服,我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你想想,这人生在世上,为什么就非要穿衣服呢?”

小鸡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我说:“你想想,除了人,还有谁会把长得好好的亚麻和棉花摘下来、把长得好好的兽皮扒下来,又是鞣又是织,然后套在自己身上呢?”

小鸡说:“禽有羽兽有毛,人可什么都没有。”

我说:“你错了,上有天下有地,我们可以用天当背心也可以用地当裤衩。这样的衣服,既有档次又没有束缚感!再说,有风的日子,风就是我的衣服,还有比无孔不入的风更合身的衣服吗?”

小鸡听了,仰天大笑,“要不是阿Q在书本里,我还真想介绍你们认识!”

笑完,小鸡又正色说:“我给你介绍那活儿,你到底干不干?”

我说:“我想去,可是我娘不同意。”

活儿当然不是什么好活儿,就是给人代酒。

当时的人好酒,逢社交必饮酒。

可是,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酒精过敏或者一杯就倒。

这就催生了一个职业——“酒代子”。

这地方人说话,喜欢在末尾加个“子”。

总之,这酒代子就是专门代替人喝酒的,而且慢慢变成了上流人士出入社交场合的标配。

这活儿当然也有着层级之分,没什么奇怪的。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总有人卯足了劲儿要分出个三六九等来,酒量是最主要的,长相、气质、风姿、谈吐也都有着各种评判标准。

诸位,我的尊容,想必也让您心中也有了七八分把握。

这活儿,我能不能干,心里真没有底。

不过,爹已经明着暗着说了好几次,让我跟他下田,都是娘拦住了。

看爹那架势,娘也再拦不了几回了。

后来终于去见了,小鸡介绍的这个贵人,姓苏。

一见到他,我就马上自卑且羞愧起来。

这苏公子乃是一位顶尖人物,生得明眸皓齿、白衣翩翩,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押韵的,且八句一换韵,从来不会错了韵脚。

他对我说:“鸡兄宝荐,伯兄勿谦;寒舍地贱,让您打眼;小生苏安,祖籍河南;酒量惨淡,因寻一伴!感兄风采,甚为宝爱;天地为盖,自成一派;恣睢为态,十分崇拜;闻兄大才,能否一睬?”

我听了,呆了几秒,忙说:“我就是比旁人能多喝几杯而已。”

小鸡在一旁说:“他可是个酒漏子。苏公子,您雇了他,以后再也不会因为酒精过敏而倒在路边了!”

看来,这里面有故事,不过,人家不讲,我就不问。

我早就看到桌上十只大酒瓮,沉甸甸地摆在那里,酒分子飘进我的鼻孔,乃是甘露小酿。

这是当时的人最爱的鸡尾酒,又香又甜,与后世的长岛冰茶和自由古巴并称为三大失身酒。

这酒其实是给娘儿们喝的,不过,我并没有感觉到侮辱,挣钱哪有不受点儿委屈的。

我甚至暗自舒了一口气,这酒,我可以用来当水喝。

小鸡说我是个酒漏子,这不正确,我只是酒量大了一些而已。

不过,据我所知,酒漏子这种人是有的,一边儿喝下去,一边儿就漏出来。

那种喝了酒不停出汗或者不停上厕所的人,就拥有这种奇异的体质。

不过,如果不让他们上厕所,或者轻摇团扇给他们止汗,那他们很快就会醉了。

后来,跟随苏公子纵横酒场时,这种人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

只有一次,我输给一个一喝酒就流眼泪的家伙。

流眼泪,这个可堵不住,总不能上手掐住他的泪腺。

只是不知道,酒精从眼睛里冒出来的时候滋味如何。反正,看上去他双目血红,还要不断地用清水来清洗眼睛。

酒代子做到这种境界,我自愧不如。

其实,我当时还没有醉,不过怜人怜己,我还是一头倒在了桌子上。

后来,听说这老兄盲了,我还狠狠地感叹了一番。

苏公子的甘露小酿考试,我是满分通过的。

我喝完了酒,还跟他下了十盘棋,盘盘杀得他片甲不留。

从那以后,我就有钱了。

不对,顺序错了,我是先出了名,再有了钱的。

苏公子乃是酒场上一个聚光灯般的人物,不但日日笙歌,逢局必到,而且还喜欢自己攒局。

他以前当然也有别的酒代子,可惜最后都得了肝硬化,肚子大得就像马上要临盆一样。

当然,跟苏公子上酒场,我是要穿上了衣服的。

苏公子不仅给我做了绫罗,而且还做了绸缎。那料子又滑又软,闻起来香喷喷的。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张口闭口都是仕途经济了。

这好处,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不过,我还是很怀念风吹过两腿之间的感觉。风做的衣服,这些蚕虫吐出的丝怎么能比得上!

我成名很快,因为除了那流眼泪的老兄,我还未曾一败。

然而,那老兄也是个明白人,他后来写了篇文章,说:“我们是平手。”

我听了,跟他更是惺惺相惜起来。

可惜,他盲了以后,有一天失脚掉进了茅坑,再也没有浮上来。

人们都向苏公子借用我,给出的谢礼就像比赛一样,越来越高。

苏公子也乐于借出我,分文不取。

他要的就是那名声,拥有最好的酒代子,就像拥有最好的夜明珠一样,是件顶有彩头的事儿。

有了钱,我就想干点儿一直想干的事。

这事说起来也有些不登大雅之堂,我想要重新酿制出小时候喝过的蜂子蜜酒。

小鸡对这件事也很有兴趣,他给我弄来了好多蜂子,有地龙蜂、黄腰蜂、黑盾蜂,还有葫芦蜂——就是没有一个会采蜜的!

而且,这些祖宗来了就不走了。

那时,我们早搬进了徽州城。因这些蜂子,我们很不受欢迎。

蜂子是认家的,不过,据我观察,它们到目前为止,也只认识我、小鸡和苏公子这三个人。

其他人,只要靠近方圆十米之内,一定会受到攻击。

胡蜂的毒,又甚于蜜蜂。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养了一群会看家又不用喂食的猛犬。

不过,它们当然也是要吃东西的。

徽州城里原本吊死鬼儿泛滥,因为城里栽满了槐树。

现在这种虫子连踪迹都难寻了,更别提什么苍蝇、蚊子、蜘蛛和小咬统统绝了迹。

有一回,我甚至看见一队胡蜂攻击一只尺把长短的大老鼠,过了几天,我就捡到了一张完整的鼠皮。

我们在徽州城的房子很大,后院空空荡荡,就等着用来造酒。

这次,我放弃了自己养蜂子的愚蠢冒险,直接从蜂农手里收来新鲜的蜂巢。

可是,天上再也没下过那有着白色固形物的怪雨,我的酒也就一直造不出来。我只好和小鸡坐在房间里嚼着那些蜂巢。我们把蜡质吐出来,晚上就用它点灯,着出来的味道无比甜腻。

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天到晚就这么傻坐着吃,要这样,我们早就得二型糖尿病了。

苏公子近来应酬少了很多,他总说自己厌了、累了,想要歇歇。

我只能顺着他的心意,也推掉了所有邀约。

待在家里,大眼瞪小眼,小鸡就领着我找了些好去处去消遣。

二八年纪,尚未婚配。

其实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到底是谁占谁的便宜呢?

迎春楼、喜夏台、晚秋亭和暖冬阁,这些名字风雅极了,里面却都是一堆庸脂俗粉。

现在想想,我可能是对香粉过敏。

不过,后来,我找到了一个不擦香粉的女子。

她叫酥酥,是徽州城最大最豪华的消遣之地——醉骨楼的头牌。

这姑娘,不知为何,从第一次见到就觉得很是亲切。

花容月貌,自不必说。

待在她身边,不知怎么回事,浑身每一个毛孔都觉得舒服极了。

这种层面儿的姑娘,当然是很贵的,听她抚琴一曲,就可以在那四季为名的院子里包一个月的场子了。

小鸡对我说:“你不会是认真了吧?这种姑娘,认真了你准倒大霉!”

我说:“你要是认识她,就不会这么说了。”

过了几天,酥酥居然来找我了。

她问我为什么这几天没有去找她,我不好说是小鸡劝住了我,只得胡言乱语地搪塞几句。

等她走了,我才发现,我的那些蜂子,居然没有蜇她,我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

梦里有个童颜鹤发的老者,自称叫张小恒,说是个因一念之差,未能位列仙班之人。

我问:“你找我做什么呢?”

他说:“我曾因醉酒失误,让凡人尝到了酥酒的味道,因此被罚。”

我问:“什么酥酒?”

他说:“就是你三岁的时候,被关在地窖里的晚上……”

我一把抓住他,“神仙,自从尝到了那酒,我就觉得再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所以一直想要再酿出来,您一定要指点指点我!”

他说:“不不不,我不能告诉你!”

我恳求道:“求您了!”

他说:“我不能告诉你,你要搜集一百滴花芯的露珠做曲;我也不能告诉你,你还要用蜂毒做糟;我更不能告诉你,你们现在喝的酒,度数都太低了。”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个卷轴给我,我展开一看却只有一半,“酒精和水的沸点不同,要用蒸馏的办法,才能得到高纯度的酒,这是我发明的蒸馏锅,它长这个样子。”

他说:“我最后也不能告诉你,你这辈子没有酿酒的命。经你的手会让酒臭掉。而你的朋友小鸡,他的鸡爪子才最适合酿酒。所以,这卷轴我给你们一人一半。”

张小恒说着说着就消失了,他最后说:“糟糕,我怎么又泄露了天机……”

我惊醒过来,看到小鸡的房间,蜡油灯也亮了。

他怀里有个硬邦邦的东西,我掏出来一看,正是那半截卷轴。

刚下了床,小鸡已经拿着另一半卷轴来敲门了。

过了三个月,酥酒成了。

跟我小时候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只是,没人知道我们的酒,也没人来买。

最后,还是小鸡想了个办法。

他说:“哥们儿,酒的品质很精良,也这么稀有,可就是无人问津啊!我看得用一下你的名头儿了。趁你现在在酒场之上风头正劲,不如你喝了这酒假装醉死过去,人们一定会好奇的!”

于是,我就带着这酥酒上了场。

三杯之后,我就假装倒在了桌子上。

小鸡早安排好人将我卷成一卷,抬将下来。

他悄悄对我说:“效果真不错,继续装啊!对了,忘记跟你说了,我准备要整就整个大的,你干脆就一直装作没醒来吧!装个两三年,这样我们的酒就能变成史诗了。”

我用嗓子眼说:“恁个龟孙!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忘了说?我都没跟酥酥告别!”

他说:“我还以为,咱俩早就心意相通了。我不说,你也能懂!”

我说:“我怎么交了你这么个朋友,真是有眼无珠!”

他说:“痛快点儿,一句话,帮不帮?”

我说:“唉,也罢,你替我去给酥酥说一声儿,我要出趟远门!”

等到了家,他又对我说,“狗儿,我又有个想法,你不如装死吧!这样,我们的酒,就成传奇了!”

我说:“恁个龟孙!死了不得埋到地里去?”

他说:“非也非也!我把你埋到酒池里,上面盖上酒糟,你可以在里面自由活动。怎么样?”

我想了想,说:“我怎么交了你这么个朋友!也只有这样了!记得帮我去见酥酥一面!”

他说:“一言为定!”

就这样,他把我埋进了酒池。

我在里面过了三年,日子还挺舒服的。

醒了就喝,醉了就睡,神仙看到我,估计都要嫉妒地发狂。

三年过得快极了!

终于,小鸡回来了,他撬开了酒池的盖子,我在里面装睡。

他喊了三遍,我才醒。

这时,我发现周围果然围着无数的脑袋,大家都喝一声彩,然后,递上银票要预订我们的酥酒。

半夜,最后一个订酒的走了,我问他:“你跟酥酥说了吗?她愿不愿意等我吗?”

他半天不说话,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我问:“你是不是忘了?”

他噗通跪了下来,说:“我是连父母没有跪过的……”

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冰窟窿,我问:“她……死了?”

他说:“不,不不,她还活着,只是……”

话音未落,一个妇人走了进来。

她大腹便便,怀里还抱着个襁褓,对小鸡说:“相公,还是我来说吧!”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是酥酥吗?似乎是她,又似乎不是。

毕竟,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样子总会有些变化。

我问:“你是……”

她说:“伯仑,我是酥酥。此生身为女儿,只能做了风月场上,无足轻重的一个女子。那晚,我来找你,想不到你竟无意于我……”

我说:“我那是名士之派,为的是姑娘的名节啊!”

她说:“什么名节,都是些用来绑人手脚的东西!再说,你也不是什么名士啊!算了,不说这些了。如今,我已跟了仲宁哥,我们此生是没有缘分了,请不要再念着我了!”

我冲到后院,房檐上挑着两个灯笼。

我一脚飞起,踢下来一只。

怎么跳上去的,我也不知道,反正那是我此生跳得最高的一次。

烛油撒了一地,火光熊熊。

这给了我灵感,酥酒的度数,是完全可以燃烧的。

烧吧!我拿起捶酒的木槌,点燃了它,然后,又点燃了所有的酒糟。

火势冲天,一片尖叫。我看到小鸡护着酥酥逃了出去。我没有跑,火苗包围了我。我饮下熊熊燃烧的酥酒,那滚烫的滋味真是无可比拟。

我又一次醉了。

再次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可以御风而行了,只是,我的身体还躺在棺材里,很多人围着我哭。

哭得最凶的是小鸡,第二凶的是酥酥。

我对小鸡骂道:“恁个龟孙!”

想不到他听见了,他也对我说:恁才是龟孙!你自己寻死,干什么把卷轴也烧了,这下好了,我再也造不出酥酒了!”

我说:“该!”

其他人还在哭,我和小鸡的对话,似乎是在意念中进行的,没人能听到。

我问:“这些人是谁,我怎么不认识?”

他说:“这是我雇来的哭丧班子,怎么样,哥们儿够意思吗?”

我说:“恁个龟孙!”

想不到他伤感起来,跪了下来,问我,“狗儿,我知道你不可能原谅我了……”

我说:“那不一定!”

他喜道:“你肯原谅我?”

我说:“除非你为我做一件事!”

他哆哆嗦嗦地问:“让我下去陪你?”

我说:“你的时辰还没到。好好对酥酥,她明天就要生了。我已经又见到了张仙人,经他点化,我已能神游四海,哪儿喝酒,我就去把人家的酒魂吸掉。只是,总神游也挺累的,你能在这九州大地给我修五个衣冠冢吗?这样,我累了可以歇歇脚!”

小鸡连忙如啄米一样点起头来。

再后来,哪儿酿了酒,我就去哪儿守着,就等酒糟熟了,就把酒魂吸掉。

累了,就去小鸡给我修的衣冠冢里休息。

这也是在替泄露天机的张仙人赎罪。

几十年的时间里,我把自己吸成了一个胖子。

有一天,我又梦见了张仙人。

他说:“上面对你有意见了,这几年有不少到下面去体验生活的,大家都喝不到好酒,全让你一个人把酒魂吸尽了,现在上面下来个文件,让你不许蹲守酒糟,只能酉时这一个时辰,在筵席之上吸这酒魂。”

我听了,只得照办。

可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居然泄露了天机,告诉人们说“酉不宴客,醉坐颠狂”,从此,没人在酉时喝酒了。

唉,我现在只剩一件事儿了,就是等着小鸡寿终正寝,好跟他算总帐!